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座谈会

急达兔 · 吴思洋 · 2026-08-20 14:30 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03
发言要点
发言稿
趋势洞察

开场(20 秒 · 定位 + 提出建议)

  • 急达兔是侧重线上经营、拥有实体门店的药品零售企业,深圳自营门店,承接美团/饿了么订单。
  • 所有门店坚持线下实体经营、线上为渠道,正常开门、明码标价、店内发货。
  • 结合一线经营实际,提出三点建议
建议一提纲第 4、5 题
增设"线上线下一致"专门条款
  • 建议明确"发货地址与经营地址、仓库地址一致",为侧重线上经营的实体门店确立清晰合规边界。
  • 我司已实行"四流合一"——发票、信息、单据、物流均于实体经营场所完成、可核验,可作实践参照。
建议二提纲第 7 题
明确远程审方补充定位 + 适用场景
  • 建议明确远程审方的补充定位和适用场景(药师临时不在岗、夜间、节假日),审方路径由连锁总部统一配置执业药师。
  • 要求全程留痕、可追溯。我司已按"门店为主、远程为补充"调整制度。
建议三提纲第 3 题
药师配备标准
  • 现行办法第五条要求至少 2 名药师。建议结合执业药师管理制度和行业实际,将配备标准与在岗履职、专业价值发挥相衔接。
  • 建议将远程审方、用药咨询、社区药学服务纳入药师专业价值认定。

日常经营反馈(补充 · 基层操作)

  • 上岗证:现行办法第三十条要求持《上岗证》。国家"医药商品购销员"资格 2016 年取消、未列入职业资格目录,建议修法时衔接国家最新规定。
  • 药师在岗认定:执业药师社保由总部统一缴纳、与门店注册地不一致,建议以实际在岗履职留痕为核心、统一口径。

收尾(40 秒 · 递能力)

  • 经营过程完整数据,愿整理成书面材料供修订参考。
  • 处方真实性核验、电子处方流转,严格遵循省局和行业统一要求(随大流,不展开)。
  • 不寻求特殊政策倾斜,只希望清晰规则,我司严格遵照执行。

散会私下(不做正文)

  • 社保认定综合化(一句话带过)
  • 选址数据反哺监管做科学布局(陈松 3 月亲口要过)
吴思洋 · 急达兔大药房(广州)有限公司

尊敬的陈处长、各位领导、各位同仁:

很荣幸参加本次座谈会。急达兔是一家侧重线上经营、拥有实体门店的药品零售企业,在深圳设有自营门店,承接美团、饿了么等平台的即时配送订单。我司所有门店均坚持线下实体经营、线上作为销售渠道,正常开门营业、明码标价、店内发货。结合我司一线经营的实际,我就《办法》修订提出三点建议

第一,针对提纲第四题(目前网络销售药品的新模式,如何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)、第五题(对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,如何细化监管要求,如何从行业自律方面规范,如何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),建议《办法》增设"线上线下一致"的专门条款,明确"发货地址与经营地址、仓库地址一致"这一原则,为侧重线上经营的实体门店确立清晰的合规边界。

我司内部已实行"四流合一"管理——发票流、信息流、单据流、物流均于实体经营场所内完成、全程可核验,可作为上述原则的实践参照。

第二,针对提纲第七题(如何加强从业人员管理,提升整体行业执业水平),建议《办法》明确远程审方的补充定位及适用场景——药师临时不在岗、夜间、节假日,审方路径由连锁总部统一配置执业药师,并明确全程留痕、可追溯的要求。

我司认同"门店药师为主、远程审方为补充"的定位,已据此调整相关制度。

第三,针对提纲第三题(目前药品零售许可条件是否需要结合深圳特点进行调整,重点在哪些方面),关于药师配备标准。现行办法第五条要求至少配备 2 名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。建议结合执业药师管理制度和行业发展实际,将药师配备标准与执业药师在岗履职、专业价值发挥相衔接,并建议将远程审方、用药咨询、社区药学服务纳入药师专业价值的认定范畴,使标准既守住安全底线,又切实转化为药学服务价值。

此外,结合日常经营,再反馈两个基层操作层面的问题,供修订时参考:

一是《上岗证》问题。现行办法第三十条要求从业人员持《上岗证》上岗。国家层面,"医药商品购销员"职业资格已于 2016 年取消、未列入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》,2021 年起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全部退出目录。建议修法时,将从业人员上岗要求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最新规定相衔接。

二是药师在岗认定。我司连锁门店的执业药师,社保由总部统一缴纳,与门店注册地不完全一致。建议在认定药师在岗履职时,以实际在岗、履职留痕为核心,明确统一口径,避免因社保缴纳地的差异给连锁企业造成合规困扰。

以上三点,是我司结合一线经营实际提出的建议。我司拥有经营过程中的完整数据,愿意整理成书面材料,供修订工作参考。关于处方真实性核验、电子处方流转等方面,我司将严格遵循省局和行业的统一要求执行。

我司不寻求特殊政策倾斜,只希望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规则,我司将严格遵照执行。谢谢大家。

这份是给你自己"吃透全局"用的深度分析,不是上台发言内容。看清大势和差距,发言才有底气。

一、值得高屋建瓴拿出来看的

1. 行业大势(2026 年全国药店行业在发生什么)

  • 行业出清:全国药店从 68 万压向 56-61 万家,中信建投定义 2026 为"转型调改大年"。
  • 健康驿站元年:九部门意见把药店从"卖药终端"定位为"健康服务节点"。
  • 批零一体化 + 并购重组:国家明确的产业整合方向。
  • O2O 即时零售成增量主渠道——这正是急达兔所在的赛道,也是陈松邀你参会的根本原因。
  • 监管转向智慧监管:追溯码、风险分级、AI 视频巡检,从"人海战术"转向"数据治理"。

2. 各地修法关键动作(一表看懂)

地区层级 / 生效关键动作
广东管理办法 2022
细则 2026.10.1
网络销售专章、远程药学报告制、总部集中发货、连续3年无违法"当日发证"
上海细则 2024远程药学=补充、数字药仓、自动售药机
浙江若干举措 2026.8.15远程药学=补充、网订店送/取、电子处方流转平台、医保协同加分、审批压缩40%
深圳办法 201060㎡ / 2药师 / 上岗证 · 无网络销售/远程审方(已有信用管理、数据互联雏形)

3. 背后的监管考虑(四个省市一脉相承)

  • 填补新业态监管空白、统一执法尺度
  • 落实国家九部门"健康驿站"定位
  • 营商环境优化(压缩审批、简化程序)
  • 药店出清期:给合规企业减负、让违规企业出清

二、监管的趋势、方向与叙事

底层逻辑正在发生五个转变:

维度过去现在(新叙事)
定位卖药终端健康服务节点(九部门"健康驿站")
商业逻辑赚差价健康服务转型(省局黄佑原话)
监管方式人海检查智慧监管 / 数据治理
市场逻辑存量分割增量创造
监管对象单店连锁体系(总部能力)
不变的两条底线:①药品是特殊商品(安全底线不能破);②线上线下一致(线下是基础、线上是渠道)。

监管的新叙事一句话概括:从"管住卖药的店",转向"培育做健康服务的节点";从"守住存量",转向"规范增量"。

三、深圳与上述叙事的不一致

三个核心不一致

  • 不一致 1 新业态零覆盖:广东、上海、浙江都已有"网络销售、远程审方"专章或条款,深圳 2010 办法一个字没有。
  • 不一致 2 监管方式有雏形但滞后:深圳 2010 年已有"信用管理"(第三条)和"计算机数据互联"(第十七条)的雏形,但停留在"事后违法记录 + 购进数据上传",没有各地新规的"事前信用激励 + 全流程追溯 + 四流合一"。
  • 不一致 3 定位滞后:各地已把药店定位成"健康服务节点",深圳办法还停在"卖药终端"。

深圳的"必答题"

广东细则 10 月 1 日施行、浙江举措 8 月 15 日刚施行——深圳办法修订不是"要不要跟"的选择题,是必答题。深圳是先行示范区 + 大湾区核心引擎,制度滞后与这个定位不匹配。

对急达兔意味着什么

  • 你的每条建议,都有省级乃至国家级既定依据撑着——不是"企业请命",是"帮深圳对齐已定方向"。
  • 你手里有独家筹码:选址数据、四流合一验核模板、全链路追溯——这是药监最缺的"看得见、管得住"的手段。
  • 发言的最高站位:认账 + 递能力 + 一个清晰的合规规则,把"做不做"的判断权完整留给陈处长。